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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认证简介
日期:2017-02-16    浏览次数:17231    文章来源:超级管理员
       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外办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留学双认证是中国外交和外国驻中国大使馆的认证,表示承认中国的学历,很多国家留学都需要办理。


◇ 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也就是说,我国内地出具的有关涉外公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书等在送往外国使用前,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领馆实践,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外办)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反之,外国出具的有关文书拟送往我国使用前,一般情况,需在当地办理有关公证及认证后,再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 我国领事认证的机构设置

    我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有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以及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我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是中国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领事司对驻港澳公署、有关地方外办及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领事认证规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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