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澳大利亚即将执行新移民修改条例,如果申请人递交的签证资料存在错误或具有误导性信息,10年内将被禁止申请移民!
据澳洲政府官网报道,《2017年移民法修正案》(Migration Legislation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7),即《2017年第4号议案》(2017 Measures No.4),将于2017年11月18日生效,其中针对部分移民法规做出了调整。

根据现行的公众利益准则(PIC)4020条款,曾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申请人在12个月内将无法申请签证。然而今后,这一期限将延长至10年,这意味着曾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有过签证诈骗行为的申请人,在10年内都将被禁申。

澳大利亚移民部表示,修正案旨在防备通过撤销签证申请方式规避法规的申请人。目前,部分申请人一旦被移民部怀疑涉嫌签证欺诈后,即会撤回申请,待12个月追溯期结束后,便再次提交申请。
根据新修改条例规定,在过去10年中曾向移民部、移民审核仲裁庭(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及行政上诉仲裁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或有可能因不符公众利益准则条例规定,而被禁止申请移民长达10年。
澳大利亚移民部还表示,提供虚假签证资料的申请人,也很有可能向其他部门提供虚假资料。移民部长认为,设立10年审查期是“必要、合理、适当”的举措,以保护签证系统框架的完整性。
此外,签证申请人是否故意提交虚假资料,移民局将行使自由量裁权判断。签证申请人若意外提供虚假或错误的信息,不会遭到拒签。

本次修正案除了对递交虚假材料申请人的禁申期限延长以外,还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1. 为了缓解澳洲公共健康负债情况,澳大利亚政府要求临时签证持有人在澳州境内期间要持有合理的医疗保险;
2. 扩充8303条款(签证持有者不得从事对社区群体有暴力或破坏性的活动)的定义,另外禁止可能危及或威胁任何个人的活动,并将这一要求实施于其他更多种类的签证;
3. 将8564条款(签证持有者不得从事犯罪行为)实施于其他更多种类的签证;
4. 引进新的签证条款(8304条款)要求非公民在澳洲期间与政府机构打交道时保持单一官方身份;
5. 如果申请人最后一次签证被取消或正在考虑被取消,将不得申请或获得澳大利亚居民返程签证。
此次修正案将于2017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新规对“1994年澳大利亚移民条例”进行了修订,以加强和更新移民政策以及行政惯例。
纵观全球各大移民主流国家移民法对于申请人递交虚假材料都是持有零容忍的态度,惩罚力度都很大。有些国家甚至会永久存档,申请人终身无法再次申请该国签证以及入境该国!迈加移民提醒各位,在做申请材料的同时一定要据实上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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